一、调档
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,按以下程序办理调档手续:
即日起至7月6日(工作日8:00-17:30),考生可登录“拟录取管理系统”下载、打印本人调档函(建议用彩色打印)。考生凭《调档函》主动与档案管理部门联系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手续。考生的档案材料7月底前寄达招生学院。请选择邮政EMS寄发档案,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“2023博士档案+考生姓名”。
湖北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整体办理档案转接手续,不提供调档函。
二、信息确认
7月6日前(工作日8:00-17:30),考生登录“拟录取管理系统”确认本人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(接收录取通知书),逾期未确认的,将按照考生报考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。
地址信息确认不作为录取依据,入学报到以实际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三、组织关系转移、户口迁移
组织关系转移、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的入学须知,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:
(一)组织关系转移
1.党组织关系
湖北省内的党员,组织关系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,目标党组织名称为招生学院党委全称,例“中共湖北大学××学院委员会”;湖北省外的党员,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“中共湖北大学××学院委员会”,联网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可以参照省内转接方式进行转接。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事项咨询招生学院。
2.团组织关系
线下部分:转接团档案,包含入团志愿书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(抬头为“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”)、团员证(如有遗失请回原单位团委补办)。
线上部分: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,转入至本人将就读的湖北大学**学院2023级研究生支部。智慧团建系统网址:https://zhtj.youth.cn/zhtj/。
(二)户口迁移
1.湖北省外户籍的,持《录取通知书》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(签发日期处须盖户口专用章),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的个人信息须与录取信息完全一致。
湖北省内户籍的,提供户口本原件(地址页和个人页复印件)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武汉市居民原则上不予办理户口迁移,确需迁移户口的,参照省内户籍迁移要求办理。在武汉市就读的应届生且户口在原学校的,直接上交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。
2.入学报到后,学生将本人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/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/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、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(≤30KB格式为jpg,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)、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学院。由学院集中送户口科办理。
3.户口迁往地址为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。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:027-8866363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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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大学研究生院